巡察办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,承担统筹协调、指导督导、服务保障职责,向校党委、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(一)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;
(二)起草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;起草有关文件;
(三)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;
(四)负责与组织、宣传、纪检、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商,为巡察工作提供服务保障;
(五)负责与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的部门协同,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;
(六)加强巡察队伍建设,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监督和管理;
(七)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;
(八)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